我国公民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08月01日
【摘要】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条款,无疑是公益诉讼在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一大进步,在诉讼主体上首次突破了传统的实体当事人理论和起诉资格上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规范,标志着立法向着社会力量的参与及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和司法救济迈出了举足轻重的一步。但是在创新的同时也忽略了公民这一广泛主体的诉权资格,当今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社会化,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状况也日益恶化,加之行政权力的膨胀和现 […]
论公民的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04月28日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新型社会问题不断涌现。近年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集中爆发,尤其环境污染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最为严重,我国学界讨论已久的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问题逐渐提上日程。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针对条文中具有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问题,一直是当前热议的问题。具体条文仅对具有原告资格的主体进行了概括性的表述,并且也没有将讨论中热议的公民纳入其中,公民是否应当赋予原告资 […]
基于思想品德课的初中生公民教育研究 03月15日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自由、民主、平等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这种情况下,初中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不断发生变化。如何适应当前社会道德发展要求,建立与当前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价值体系,已成为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核心。而公民教育与当前的道德要求是相一致的,特别是在初中阶段,唤醒初中生的公民意识,形成其责任与权利意识,已成为道德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公民教育特别是初中生的公民教育已成为各国教育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01月25日
【摘要】近年来,各种环境污染侵权事件不断出现。以2013年为例,从山西苯胺泄漏引发河流污染,到北京一度持续的雾霾天,再到山东潍坊地下水污染和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频发的环境事件警示世人,治理环境污染,刻不容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无疑是弥补现行环境法律救济途径不足的有效手段。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立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这正式开启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但是条文的单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 […]
新时期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03月06日
【摘要】随着世界性生态危机的日益加深,以及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生态道德教育引起了许多国家的重视,它们为了解决危机尝试过各种方法。作为一种建立在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的价值观教育,生态道德教育势必成为了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新途径。在人与自然不断加深的矛盾中,责任多半在于人类自身,而人类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中要数价值观问题最为根本。因此,改变以往的价值观念,用整体性的、综合性的、发展性的眼光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 […]
中国宪法中的公民权利研究 02月17日
【摘要】自从1906年满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来,宪法在我国已经历经了逾百年的沧桑里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以及现行的1982年宪法。宪法是了解一个时代的历史和政治的窗口,通过对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条款的了解,我们可以窥探当时历史条件下权利的保护状况。纵览百年的实践,权利理论不断发展,权利主体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也不断增多,纵向的 […]
网络公共领域中推进中国公民政治认同研究 10月30日
【摘要】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凭借其数字化、低成本、便捷性等一系列特点,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政治领域中,则表现为关注和探索公民政治认同问题。网络在政治言论表达方面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人们交往的空间更广泛,交往的方式更自由,网络逐渐成为公民表达意见的一个理想载体,也是学者们心目中比较理想的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是随着互联网的普遍运用和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涌现而出现的新型公共领域。公 […]
论公民的持枪权 10月30日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出于对社会治安的担忧,对枪支一直进行着严格的管控。从1994年公安部的《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加强枪支弹药管理的通告》,到2009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刀具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及201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刀具安全管理的通告》,我们都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枪支的管控越来越严,管控的范围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人们也在思考,枪支管控的 […]
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的视野及其得失 08月30日
【摘要】国家和公民作为现代社会主要的政治实践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中西政治思想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自由主义和国家主义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始终无法摆脱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此消彼长的魔咒,使得国家强大和公民自由成为非此即彼的选择。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共和主义理论为解开这个魔咒提供了一把神奇的“钥匙”: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观超越了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和国家主义的积极自由之间的抽象对峙,消除 […]
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11月15日
【摘要】我国新修改的民诉法第55条1,把提起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归纳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立法者意将国家机关职能与社会力量互补,以便更好维护诉讼权利。但是第55条没有明确指出,究竟是哪些机关和组织在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当中可以做为原告提起诉讼,这使得实践中,没有相关的明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依托,法院在受理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制约了相关主体行使环境保护诉讼权利。本文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