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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务派遣中的工伤损害赔偿责任 11月15日

【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就业的新型用工形式,其用工形式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关系,在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损害时,存在着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两个责任主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二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对“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缺乏必要的解释,该损害是否包括工伤损害并不明确,也并未能完整的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益,对工伤损害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