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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研究 11月12日

【摘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以下简称本罪)是近年来我国刚刚出现的新罪名,触犯本罪往往会影响到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包含了社会生活、社会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准则等方方面面,在《刑法》291条制定之前,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本罪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一般是按照其所侵害的对象及所造成的结果将其分别归类到煽动分裂国家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中加以认定。近年来,本罪的发案率越来越高,涉及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