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市场经济类型。其作为市场的主体,在促进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公司仍摆脱不了市场竞争的残酷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批公司就像人体的细胞一样不断的进行着新陈代谢,倒下一批又再生一批,如此交替更迭。因此,对于“人体”新陈代谢平衡的保证,既需要鼓励投资兴业,还要确保公司能够理性退市,这就是公司法的职责所在。然而 […]